關于在6月30日前自行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的通知
各教職員工:
按稅務機關關于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政策,6月30日前須完成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匯算清繳申報截止時間:2021年6月30日
二、需要辦理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情形:
1、2020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包括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但已預繳個人所得稅;年度中間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適用的預扣率高于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預繳稅款時,未申報扣除或未足額扣除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贈,以及未申報享受或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等情形。
2、2020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包括取得兩處及以上綜合所得,合并后適用稅率提高導致已預繳稅額小于年度應納稅額等情形。
三、操作步驟:(詳見附件)
http://fujian.chinatax.gov.cn/xt/imganswer/332
四、注意事項
1、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是教職工本人以納稅人身份與國家稅務總局辦理的清算業(yè)務,涉及的補稅或退稅也是教職工與國家稅務總局之間直接結算。請您務必按要求完成年度匯算退稅或補稅,以免給您本人造成經濟利益損失或帶來納稅風險。
2、按照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對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負有自行申報義務,應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如有疑問,可以撥打12366進行相關業(yè)務咨詢,或咨詢財務處203室魏鶯或吳建民(22066290)。
財務處
2021年3月15日